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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 · 破产重组法律服务

长沙破产重组律师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 企业陷入债务困境时,不同的程序路径对债权人、债务人、 股东的影响差异很大。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围绕破产重组事务 提供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代表、重整方案设计、破产管理人顾问等服务, 总所位于长沙岳麓区,长沙地区当事人可就近沟通。

长沙岳麓区 · 湘江金融中心D座25楼 15387400139 工作日 9:00 - 18:00

破产程序的三种类型

适用条件、程序目标与法律后果各不相同

破产清算

LIQUIDATION

对企业全部财产进行变价,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企业最终注销。适用于无挽救价值或挽救无望的企业。

  • 债权申报与审核
  • 财产接管与变价
  • 债权人会议
  • 清偿顺序与分配
  • 破产程序终结与注销

破产重整

REORGANIZATION

对仍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通过重整计划调整债务、引入投资,恢复经营能力,避免破产清算。

  • 重整申请与受理
  • 重整计划草案制定
  • 债权人分组表决
  • 法院批准重整计划
  • 重整计划执行与监督

破产和解

SETTLEMENT

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法院认可后,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避免清算程序。

  • 和解申请
  • 和解协议草案
  • 债权人会议表决
  • 法院认可
  • 和解协议执行

破产程序一般会经过这几个节点

了解流程节奏,有助于债权人及时主张权利

申请受理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指定管理人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与事务。

债权申报

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会议

核查债权、通过财产管理方案与变价方案。

财产变价与分配

管理人变价财产,按法定顺序分配。

程序终结

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不同主体的关注重点

债权人、债务人、股东,诉求各不相同

债权人

如何最大限度受偿

关注债权性质(有无担保、是否优先)、申报期限、债权人会议表决权、财产变价进度、分配方案。有抵押、质押的债权人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普通债权人需要关注清偿比例。

债务人企业

如何合法处理债务

关注是否符合破产条件、选择清算还是重整、债务人的配合义务、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是否存在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风险。依法破产可以避免个人财产与公司债务混同。

股东 / 投资人

如何保护投资权益

关注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重整中的股权调整方案、债转股安排、重整后企业的经营与治理结构。股东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有限,需要提前规划。

说明: 破产程序涉及债权申报、财产变价、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等多个环节, 不同案件的处理方式差异明显。本文内容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 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意见。涉及具体案件,建议先与执业律师沟通后再作判断。

破产重组服务大致会经过这几个阶段

从沟通到程序终结

1

情况沟通

了解企业债务结构、资产情况、债权人数量与已有材料。

2

方案评估

分析适用清算、重整还是和解,评估各路径的利弊。

3

申请与准备

准备破产申请材料,梳理债权债务清单与财产线索。

4

程序推进

参与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财产变价、重整计划表决。

5

终结与执行

程序终结或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办理相关登记。

破产重组常见问题

以下回答为一般性说明,具体案件请以执业律师意见为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未在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未受偿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此外,担保权的行使在破产程序中会受到一定限制,需要按破产程序进行。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
重整程序相对复杂,可以调整债务、股权、经营等多个方面,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可以强制通过。和解程序相对简单,主要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认可后执行。重整更适用于有挽救价值、需要综合调整的企业;和解适用于债务关系相对简单、债权人数量不多的情况。
企业破产后,法定代表人会面临一定限制,例如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企业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法定代表人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限制与后果,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判断。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涉及长沙地区企业的破产案件,可能涉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经批准管辖破产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具体管辖需要结合企业住所、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破产重组,先评估路径再启动程序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条路径的适用条件与法律后果不同, 选择前需要结合企业资产、债务结构、债权人情况综合判断。 长沙地区当事人可以先电话说明企业情况、债务规模与已有材料, 我们会安排破产重组方向的律师与您沟通,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到所面谈。

长沙市岳麓区湘江金融中心D座25楼2516-2523 工作日 9:0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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